<正>杭民发[2019]90号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钱塘新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规定,我局对2018年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经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明确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6件、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移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