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办秘[2022] 1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省委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狠抓工作落实。2022年1月28日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