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庄公共性是村庄善治的根基,在村庄社会内生公共性不断式微和消解的现实困境下,重构村庄公共性成为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的重要议题。在东北农村"四议一审两公开"的制度实践中,村庄公共性实现了从缺失到重构的转变,这表明基层民主制度输入能够对村庄公共性重构的复杂过程发挥关键的机制作用;通过制度实现权力开放、利益关联和动员村民以及资源激活,生产出了一种"制度公共性"。基层民主制度的输入和运行在村庄治理中表现出一系列正向效应。基于基层治理规范化和重建乡村社会秩序的目标,国家需要向基层输入有效的民主制度,以激活村民自治,为变迁下的乡村社会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