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关于叉车定义的条款进行介绍,对叉车工作装置必须为货叉的规定进行分析并指出其不合理性,建议将安装属具的叉车纳入监管;对三区使用限制进行分析,并提出叉车不适用于旅游景区及游乐场所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