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建筑改造提性能,加固防震事重大案例:2020年11月15日,某区政府所属的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作出《关于明确某区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的函》,主要内容为:“2020年,某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开展62.58万平方米抗震加固综合改造。最后任务量以实际开展为准。请抓好工作落实。”该文件载明,该区黑窑厂西里4号楼系抗震加固综合改造对象。王某系黑窑厂西里4号楼4单元301号房屋的承租人,其拒绝为进行整体抗震加固而腾退房屋、搬离房屋内除固有附属物外的其他物品,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