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改进与优化

作者:晓叶
来源:中国土地, 2020, (12): 1.
DOI:10.13816/j.cnki.ISSN1002-9729.2020.12.01

摘要

<正>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在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总原则下确立的一项保护耕地的基本制度,也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耕保核心制度之一。其基本准则是,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要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自199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迄今已20余年,其间经历了一个不断改进、优化与发展的过程,目标越来越精准,制度不断完善。然而,随着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持续高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总体不断增长,而多年来持续开垦补充耕地的力度相应加大,可供继续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越来越少,补充耕地并达标的难度越来越大。近年来,对耕地占补平衡的忧虑甚至质疑声有所显现并逐渐增多:我国耕地还要不要占补平衡?我们还能不能实现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