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导者的不同,处方外流可分为医院模式、企业模式和政府模式。其中,在医院或企业模式中,政府作为管理者间接参与处方外流,不能从根源上切断“以药养医”的利益输送。因此,应由政府主导,构建以患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共享型处方外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