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性原则是法制教育的价值得到认同的理论基础,有效性的实现是法制教育活动得以开展的实践依据。在当前高职教育中,法制教育往往没有被足够重视,法制教育的有效性不强,这与法治社会和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因此,分析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缺失的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寻求克服缺失并提升其有效性的合理途径,是法制教育在新时期确定它应有地位和发挥它独特作用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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