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协商是相对于正式协商和非正式协商的一种协商形态,强调正式的建制化协商机构与社会公共领域公众舆论力量间直接的互动与相互的渗透。界面协商关系的构筑需要合理定位政府的角色和公众的协商品格,界面协商关系的实现需要创设相应的制度安排。当以协商民主的观点来审视听证会、论证会、咨询会、座谈会等会议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时,这些制度在保持公众意见与正式的政策决定之间的连续性方面可以发挥更好的民主决策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