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几年,以La Porta等人为主要代表的西方学者提供了大量的研究证据表明,各国之间在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公司治理、资本市场的宽度和深度、股利政策以及企业外部融资能力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差异,而法律对包括股东和债权人在内的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则是解释这些差异的一个共同的基本因素,由此形成了一个新的公司治理研究视角和方法,即公司治理的法律视角。笔者回顾和总结了法律起源于投资者保护的差异、投资者法律保护的经济后果、中国的投资者保护问题以及在投资者法律保护框架下的全球公司治理改革途径。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