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9—1952年,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党和政府在全国尤其是在老解放区开展新式农具的推广工作。为此,黑龙江地区在东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了积极的新式农具推广实践,主要包括:及时掌握和应对新式农具推广工作中显现的问题,将国家经济扶持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相结合,调试并确定新式农具研制过程和制造标准,建立新式农具推广站,有组织有计划地培养农民技术员和技术干部,为新式农具有序推广做好了组织、技术、方法、队伍准备。新式农具在黑龙江地区的推广,带动了当地农业生产秩序的恢复,巩固和促进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激发了农民的爱国热忱和生产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