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器乐演奏对于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和创造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善于“鼓励学生从实际条件和各自的兴趣爱好出发,在普遍参与中发展自己的特长”。由此可见,器乐教学是中小学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自主学习是指“一切教学过程都是在学生主体的自觉意识和能动作用的支配下展开的,学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个体的内在需要和追求,成为学习主体表现自我的自由方式”。在课堂器乐教学中,为了使学生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的发挥,应提高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实现学习活动由适应到自主,学习主体由“会学”到“乐学”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