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庆亲王奕劻、北洋大臣李鸿章代表清廷与列强正式签订《辛丑条约》,该条约共有中法两种文本,以法文本为准,在条约上签字的各国代表为:德国—穆默,奥匈帝国—齐干、比利时—姚士登、英国—萨道义、美国—柔克义、法国—鲍渥、意大利—萨尔瓦葛、日本—小村寿太郎、荷兰—克罗伯、俄国—格尔思、西班牙—葛络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