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协同治理整合性框架看,驱动因素与协同动力是协同治理机制有效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协同治理应构建激励约束相容为核心的驱动因素,在地方政府为主导、其他利益相关者实质性参与的治理体系下,以全面公开预算信息作为强化利益相关者共享动机的保障,实现预算权相互制衡作为联合行动能力的前提,形成循环交互的预算协同动力机制,提升地方政府预算治理效率。

  • 单位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