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合作社开展金融业务是非法的,但是,按照合作社法规,合作社成员出资、开展资金互助并不违法,正是如此,合作社有了巨大的操作空间。但在现实中,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发展往往偏离预期轨道。最近,有媒体称:河北农村合作社老板卷款跑路事件频出,目前已有超3亿资金不知去向。3亿资金对一个省来说,看似小事,但从维护社会信用的高度看,对此事的姑息会后患无穷。这些跑路的合作社都存在的共同特点是所谓的高回报吸储行为。高回报吸储往往令不明真相的农民一叶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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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政部; 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