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在国家体制上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改革后的检察机关失去职务犯罪侦察权的管辖,导致检察机关的职权调整和重新配置。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明确侦察权与调查权的外延、实现检查机关与监察机关的高度配合,才能建立起新时代的中国特色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