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广东省农业厅2018年9月5日以粤农规[2018]6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精神,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培育示范典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集约化、商品化及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