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四"新文化运动是文学革命与启蒙运动的合一,其思想启蒙是通过文学革命的方式进行的。"五四"文学革命不仅改变了文学作品的古体形式,突出了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而且以白话的美文学样式进一步巩固了从西方引进的价值理念,支配了一个时代的审美追求。本文以陈独秀、胡适、周作人、早期鲁迅为历史坐标,以"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为指导,紧扣纯形式美与内涵美两方面的新变,考察了"五四"文学革命凸显的复合审美特征,对仅从形式的表面把握"五四"文学的审美特征,忽视从价值内涵的深层把握"五四"文学的审美意义具有纠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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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