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主持人:重复领取养老金等社保待遇,是目前社会保险领域较为常见的违规行为。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规定,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其他相关政策文件也作了类似规定。对于已经重复领取的养老金,社保机构能否以诉讼方式向领取人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