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7月6日,四川省通报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四川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对77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4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2人,国企人员4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诫勉45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