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政函[2018]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6月1日杭州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