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问题不可避免地出现,其中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就是其中之一。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第一次设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该制度于2013年正式实施,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刑事诉讼的进步。但与此同时,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渐显现一些缺点。结合现今法制改革的大趋势,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制度比较先进的国家的经验,将适用主体适当扩展;对于犯罪性质恶劣的犯罪排除适用;从刑期上,仍限制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主观认罪悔罪态度上,排除累犯、惯犯和拒不认罪的犯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