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龄化的加剧引发社会对老年犯罪现象的关注。终身教育的理念在教育性、赋能性、多样性等方面都可以很好地契合老年罪犯矫正,有利于老年罪犯充分融入矫正实践中。当前老年罪犯矫正存在监管安全与教育矫正失衡、精准性不足与矫正效能不佳、矫正形式单一与专业性缺乏等问题。要提升矫正效能,分类处遇是科学合理的优化路径。犯罪原因是实现犯罪预防的重要抓手,以犯因性要素进行罪犯分类是制定和实施精准性矫正方案的基本出发点。空虚型老年罪犯、法制观念淡薄型老年罪犯、贫困型老年罪犯应分别在个别化充权教育、分类化法制教育、专业化职业教育等方面做出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实现更生。

  • 单位
    福建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