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质量,2001年我国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但该制度却存在一些悖论,如独董不“独”、薪酬低而风险高、职责多权限弱等,导致独立董事很难达到制度设计的初衷。针对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悖论,企业应改革独立董事选聘程序,由“独立董事协会”按要求为各个企业选派独立董事以提高董事的“独立”性;优化激励和管理,以提供动力支持;细化独立董事职责,减少工作内容;购买“独立董事责任险”,转移职业风险等。

  • 单位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