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文〔2023〕21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2022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岚综管〔2022〕27号)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核减2022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岚综管〔2022〕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核减后的平潭综合实验区2022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核定成片开发总面积19.49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