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韩国高度关注视听障碍者的平等收视权利,完善法律规制,明确广播电视机构有义务制播"残疾人广播",同时通过量化考核、专项资金扶持、发放专用电视和接收终端等方式,推动"残疾人广播"服务发展。截至目前,韩国广播电视机构"残疾人广播"义务化率稳定在95%以上,视听障碍者收视环境日益改善。在我国完善面向视听障碍者的广播电视服务进程中,发展"残疾人广播"的"韩国经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