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金融监管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研究发现,地方金融监管从基础逻辑、国际经验与制度变迁的角度上应该回归"监管"理性;由于地方金融监管面临金融科技新挑战、新兴金融新风险、监管调整新格局与风险处置新任务,存在监管法治建设滞后、监管基础设施落后、监管理念工具陈旧以及监管分权协同不足等问题,须从金融与实体、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监管与创新四大关系和制度、技术、组织、方法、协同五个层面重新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与路径。因此,应遵循地方金融发展规律与监管改革方向路径,加快地方金融监管法治进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基础设施、转变地方金融监管理念方式与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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