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申请海岛使用权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进行分类,是制定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最低标准定价的基础。2010年《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的海岛分类体系存在与国家和地方分类体系衔接不够、用岛类型与用岛方式概念混杂、对生态用岛引导作用不明显等问题。本文对无居民海岛各类分类体系现状及关联性进行了梳理,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继承《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关于适度开发利用海岛的主导用途分类的基础上,充分体现资源有价、生态有价的原则,将原有的10类无居民用岛类型通过合并、新增、保留,调整为9类。根据用岛活动对海岛自然岸线、表面积、岛体和植被等的改变程度,将无居民海岛用岛方式划分为6种。初步构建了基于用岛类型和用岛方式的无居民海岛使用分类体系,为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最低价标准调整、分类施策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