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要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应根据高校利益相关者的成本信息需求设置成本项目。考虑我国新构建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结合当前高校会计核算实际,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费用—成本项目—成本核算对象”三者间关系进行分析,提出成本项目设置应坚持衔接性、多目标性、完整性和易实施性原则;进一步,通过分析现有成本项目设置研究存在的不足,发现成本项目设置与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虽是基础,但仍需改进完善,提出了高校教育成本项目设置应采取与高校内部预算项目一致的优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