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D打印技术产业链上不同主体的行为在版权法上面临着不同的侵权风险。CAD文件的创建方式会直接影响创建者侵权的可能性:通过扫描创建CAD文件构成侵权,尽管该文件经后续改进可能具有版权性;以已有的平面(2D)物为样本设计CAD文件是否构成侵权还存在争议。3D打印机制造商和销售者可能因对打印机的违法使用有过错需承担间接侵权责任,或因产品缺陷承担产品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通知与删除规则"的适用较为严格,因提供服务性质的不同可能有帮助侵权、教唆侵权的风险。3D打印店与传统复印店服务内容类似的,可以参考其规定;与传统复印店服务内容不类似的,可能因打印文件来源不合法及提供有偿打印需承担侵权责任。个人打印者的私人3D打印行为不能简单纳入合理使用范畴,因其打印目的不同、对著作权人或作品潜在市场与价值造成影响的不同可能承担侵权责任。为促进作品的传播与利用,实现版权人与公共利益的共赢,3D打印市场主体可充分运用版权许可等商业运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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