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课程之所以难教、难学,主要在于行政法学自身的"庞杂性":课程体系庞杂、法律规范体系庞杂、行政法律关系庞杂、所需要背景知识庞杂。为使行政法学课程教学内容去繁化简,需要构建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的经纬架构,厘清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轮廓,拓展行政法律适用技能教学内容,同时也应注重吸纳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以培养学生开阔的行政法学理论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