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办发[20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0月5日四川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