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消费者以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合同中享有“无理由退货”的反悔权,关于反悔权的性质学界说法不一,消费者行使反悔权理应按照条文的明文规定,行使反悔权按照法律明文规定的要件,权利行使后发生,解除以非传统销售方式购买商品合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