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兼合公司,股东将股权赠与外部第三人时,其他股东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不仅决定了股东间信赖关系的维护,也牵涉到赠与人的利益诉求。关于股权赠与,主要有"股权二分论"、"直接适用股权转让规定"、"股权赠与自由"三种观点。上述主张均存在不足之处,以亲属关系为依据确定是否适用优先购买权,可在赠与人的情感需求与人合性的维护之间达致平衡,是更具可操作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