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居事实身份关系如何进行法律保护,我国自登记婚产生至今仍为理论与实践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对此,我国学者有代表性与前沿性的观点,具有公益与私益兼顾符合民事法律权利本位的法理价值,事实婚姻的重构或弱度保护与转正,以及非婚同居关系法律规制具有立法参考价值;但事实婚姻的内涵与外延,非婚同居法律规制的具体内容设计、模式、范围等问题仍需探讨。设想国内同居事实身份关系法律保护可分二步进行。第一步分二种情况:一是异性同居事实身份关系有条件的转化为事实婚姻或合法婚姻;二是一定条件认可同性同居契约身份关系,给予有限保护。第二步,制定《民事伴侣关系法》,立法内容可参考《法国民法典》中人法卷增添的"紧密关系民事协议"(PACS)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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