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近几年司法实践中比较多发的犯罪,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9年1月30日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重点惩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怎样界定,则成为此类犯罪刑事辩护的有效辩点之一。本文主要从刑事辩护的角度出发,结合笔者的承办案例对如何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公司的管理人员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