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为碳捕获与封存技术(CCS)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当下中国针对CCS的专门立法仍然空白,与碳市场相衔接的规则不足,相关配套立法对CCS纳入碳市场的支撑作用有限。与此同时,欧盟和美国对CCS技术纳入碳市场采取了不同的立法路径,在欧盟持谨慎态度并将CCS项目纳入碳市场配额补贴范围之时,美国则致力于通过直接立法建立CCS技术纳入碳市场的衔接规则,让其项目运营商直接参加碳市场交易获益。欧美国家的差异性立法启示中国在推进CCS项目纳入碳市场体系过程中应采取渐进性策略,首先健全中国碳市场立法与配套法律体系,通过财政支持与技术进步推动CCS技术商业化应用,并适时引入与碳市场法相衔接的CCS项目减排专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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