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动式执法作为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方式有其存在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规模不断扩大,而相应配置性资源的缺乏与之形成不可磨灭的鸿沟,这种执法方式的弊端也显现出来。虽然运动式执法不是最佳手段,但又是中国国情下打击违法活动不可或缺的手段,所以本篇论文以运动式执法方式为角度,在阐述运动式执法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上对运动式执法存在的合理性和实务中存在的弊端分别进行讨论,同时也对域外国家和地区相关执法方式进行了介绍,旨在保持运动式执法"速效性"的前提下,避免不公正性的发生。最后又提出对运动式执法方式的修正建议,意图将修正后的运动式执法成为制度性执法的补充,有机融入我国行政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