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问题: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后,只有两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能否在请专家论证谈判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之后,继续开展谈判活动?张松伟:按照目前法律规定,不可以这么做。比较合适的做法,我认为是再通过其他合法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供应商的产生方式,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12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