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理念,直接涉及国家的发展方向,构成信访制度的原则,《信访条例》的施行,充分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信访制度具有参与、保权、秩序的功能,三者之间并不存在一种绝对的高低等级之别,而是有着某种循环往返的特征,互动互补,分别具有实质的内涵,共同围绕着和谐社会的建构形成极富魅力的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