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传承发展"这一概念的正式提出源于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一文,文件在总体要求和目标里提出,"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传承,主要是对剧种加以记录、收集、保存,追求"原汁原味"的再现。发展,属于动态的保护,有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内在含义,要求剧种和唱腔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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