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封建国家通过推行养老制度和养老政策践行儒家传统伦理“孝”的内涵。养老制度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周代形成“贵亲尚齿”的风气,秦朝法律专门设立“不孝罪”,并施行严厉处罚。到了汉代,汉文帝时期正式设立养老制度,通过“赐物”“赐爵”“赐王杖”“减免赋役”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提高其社会地位,形成了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但考论制度的背后,统治者的目的不仅是通过设立相关制度眷注老年人,更是为创建并维护儒家伦理体系,达到稳定统治秩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