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业协会是现代社会市场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其以低成本、弱权力、重自治等优势成为政府规制的重要补充。然而我国行业协会市场监管者的功能定位在实践中时有偏离,究其原因乃我国行业协会内生性不足;政府干预过多与多元利益冲突频仍。应当通过加强《反垄断法》规制,明确行业协会职责,增加行业协会违法行为种类,强化行业协会法律责任;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丰富行业协会的功能内涵。多管齐下,从规范层面与运行维度促进行业协会发挥自治功能,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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