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目的:探讨农用地整治建后管护的内涵,构建建后管护的要素结构框架。基于不同管护模式特点,通过案例对备选模式进行适用性分析。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突变级数评价法。研究结果:(1)建后管护体系包括管护主体、管护客体与管护环境三大要素;(2)建后管护依据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府管护、集体管护与个体管护等模式;(3)采用突变模型,从区域条件、工程条件、参与者条件等方面对建后管护模式适用性进行定量评价,可为具体项目的管护模式选取提供参考。研究结论:农用地整治建后管护是对土地资源、工程设施和土地利用的综合管理,是保障效益长效发挥的关键,具体实践中应基于实际情况,选取相宜的管护模式,以推进建后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