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残疾人社会政策的基点应在人道主义的基础上继续前行:坚定不移地坚持"公平优先";旗帜鲜明地反对"社会排斥";从"问题视角"转向"优势视角"来看待残疾人;从"生活救助"发展到"促其自立",包括对处于劳动年龄期的残疾人的"就业扶持"和对因老致残者的"助其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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