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发[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4月9日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 年)为积极应对国内外拐卖人口犯罪严峻形势,有效预防、依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促进被拐卖受害人身心康复和回归家庭、社会,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制定《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