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表示要建立"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种治理体系的构建已经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必要方式,但是在村级治理这一环节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使得这种体系在运作过程中难以真正发挥其效能。A村属于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县,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村治新模式,探寻其与双轨制之间的耦合关系,对地方政府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一步推进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