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发[2020] 2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