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审判面临事实查明难度大,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领域之间缺乏沟通,确权纠纷解决程序设计不合理等现实问题。世界范围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业已形成较为一致的趋势和做法,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规划设计应当合理借鉴比较法经验,秉持战略思维、国情思维、改革思维和治理思维,按照四级两审、交错并行的纵向架构,均衡分布、两区分离的横向布局,在案件管辖上实行民事、刑事和行政纠纷的三审合一与技术类纠纷的集中管辖,通过准确的程序定位与有效的程序衔接提高确权争议解决的效率,以多元设计的程序规则和增设序列的队伍配备保障知识产权法院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