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江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江西省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县(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广制度化的家校合作实践框架。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份包含家校合作工作标准的省级政府指导性文件。《意见》明确了县和学校两级家校合作的示范工作标准。其中学校的家校合作工作评估标准分为"组织领导、六种行动、保障条件和成效"四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55个三级指标;县(市、区)评估标准分为"组织